近日,漳州开发区教育局认定10所中小学校幼儿园为“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此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9月至10月中旬)学校准备阶段;第二阶段(10月下旬)示范校申报阶段;第三阶段(11月)示范校评估阶段。
评估组依据《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标准及实施细则》和评分细则规定的指标项目,通过听取受评学校工作汇报,深入课堂听课,查阅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抽查教师教案和学生作业,查看校园用语用字环境,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进行师生语言文字法规常识和应用能力抽测等形式,对受评学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估认定。最终认定这10所学校为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学校
漳州南太武实验小学
厦门大学附属实验小学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滨学校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店地小学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幼儿园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幼儿园
此举是开发区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推动学校在全社会更好地发挥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础作用和积极影响的有力措施。(李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