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下达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的通知要求,漳州开发区效能办、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环境保护局)组成考核小组,于2021年12月17日至23日期间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工作,对区内安委会、环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以《2021年安全生产考核细则》《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为考核内容,采用不听汇报、现场考核方式,对照《考核细则》逐项考评。针对考核中发现的不足,应急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将在今后工作中有针对性地提供指导服务,力促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局面。
通过此次考核,各部门充分认识到抓好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提高各部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行业主管责任意识,为即将到来的2021年度漳州市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做好准备。(王庆丰)